重庆大学| 主页焦点| 主页推荐|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RSS 我要投稿

冯颜利教授谈“公平与正义的辩证法”

作者 : 博雅学院 邵楠

日期 : 2021-05-14
摘要
​2021年5月14日上午,重庆大学人文大讲堂暨高研院院庆十周年系列学术讲座第4讲、文字斋讲座第117讲:“公平正义的辩证法”,在重庆大学A区文字斋学术报告厅举行。

2021年5月14日上午,重庆大学人文大讲堂暨高研院院庆十周年系列学术讲座第4讲、文字斋讲座第117讲:“公平正义的辩证法”,在重庆大学A区文字斋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由本次讲座由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副所长,《世界哲学》杂志主编冯颜利教授主讲,由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研究员张文涛主持。高研院&博雅学院部分师生及校内外哲学爱好者参加了本次讲座。          

图片11.jpg

冯颜利从公平正义的概念讲起,指出“公平”“正义”含义相近,又有差别,“公平正义”应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冯颜利提出,仅仅从罗尔斯抽象的正义论很难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结合辩证法才能把真正握公平正义。理解公平正义,要把抽象的、普遍的正义与有立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正义观结合起来。

图片2.jpg

冯颜利指出正义具有两面性,罗尔斯追求绝对正义,没有看到正义的有条件性和无条件性。正义要求每个人无条件地遵守,但就具体而言,人是否遵守正义是有条件的。其次,冯颜利指出,只看到正义的两面性仍是不彻底的,没有进一步上升到辩证法,即不仅看到正义的两面性,还要看到二者的相互包含、相互转化。马克思站在更高的角度上,从辩证法角度理解公平正义。

冯颜利具体介绍了如何以辩证法把握公平正义。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公平正义相对和绝对的辩证法、分配正义和生产正义的辩证法、方法和立场的辩证法。以往的正义观维护现存的制度,而马克思站在更高的角度面向未来,既看到正义的绝对性,也看到了正义的相对性。正义是生产正义和分配正义的统一,既要看到分配正义的重要性,也要看到生产正义的决定作用。正义是有立场的,马克思不否认立场,但同时突破了以往研究框架,站在更高的辩证法角度理解公平与正义。总之,公平正义的辩证法突破了以往正义观的局限,使得正义不仅与唯物史观相融,而且获得了更高层次的理解。

冯颜利结合贫富分化、教育公平等现实问题,指出公平正义问题,在实践上,是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我们每个人要从自身做起,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张文涛就讲座做出总结和点评,指出公平正义问题的重要性及其辩证法意义。

图片5.jpg

提问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内卷”的流行与正义观等问题请教了冯颜利,均得到细致生动的解答,讲座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结束。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