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主页焦点| 主页推荐|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RSS 我要投稿

弘扬优良作风 保持清廉本色

日期 : 2017-11-26
摘要
2017年11月26日上午,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三支部在兰园七幢241活动室召开党组织生活会,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支部纪检委员杨艳同志主持此次会议,各位党员准时参加。

2017年11月26日上午,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三支部在兰园七幢241活动室召开党组织生活会,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支部纪检委员杨艳同志主持此次会议,各位党员准时参加。

1_副本.jpg

本次党组织生活会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杨艳同志介绍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的背景和意义,指出《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措施,对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之后徐晓伟等同志用ppt的形式具体讲解了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内容。其中杨勇同志在讲解条例的时候还结合案例分析,指出: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会的同志都积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彭于纹同志说:“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落到实处”。李文瑞同志提到“关于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处分条例强调了生活纪律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生活纪律是党的性质的必然要求,体现的是对广大党员的爱护。党的先进性要求党员既应该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也应该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

此次党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有助于全体党员同志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以及提高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