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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小林来重庆大学作讲座

作者 : 法学院 杨练

日期 : 2017-12-14
摘要
2017年12月14日晚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小林,在重庆大学法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逻辑与路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这一主题作了精彩的讲座。

2017年12月14日晚7点30分至10点30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小林在重庆大学法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作了一场以“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逻辑与路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为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主持,法学院陈锐教授、周超副教授、王江副教授以及法学院120多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聆听了长达三个小时的精彩报告。 王小林_副本.jpg

讲座伊始,王小林院长分享了自己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的心得和体会。王院长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为司法审判责任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他强调,司法审判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应以“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循着正确的方向,着力破除制约司法审判责任制推进和落实的体制与机制层面的障碍,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走向深入,取得新突破。

本次讲座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扫描:进展与成效”、“反思:问题与原因”和“对策:思路与出路”。在“扫描:进展与成效”部分,王小林院长分别就司法审判责任制改革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介绍。在“反思:问题与原因”部分,他列举了司法审判责任制改革中,在价值取向、制度创新和路径选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重从“方法论”和“本体论”两方面分析了上述问题的原因。在“对策:思路与出路”部分,王小林院长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司法审判和法院管理工作的经验,提出应优化司法理念,注重“审判力”、“管理力”、“司法辅助力”和“环境力”建设,在“职权配置”、“事务管理”、“法官养成机制”和“司法监督与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突破、落到实处。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感兴趣的内容争相提问,王小林院长均予以了耐心且细致的解答。随后,周超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简要的点评,黄锡生院长做了精妙的总结。

本次讲座是“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大讲堂”的第一讲。王小林院长带来的学术盛宴,内容丰富、观点独到、讲述精妙,引起了在座师生的共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