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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纪委召开全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日期 : 2018-09-17
摘要
9月17日上午,中共重庆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主教学楼506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主持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9月17日上午,中共重庆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主教学楼506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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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主持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纪委办副主任奉飞同志对2018年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导学,从修订的背景意义、八大亮点、修改要点、纪律底线以及必学条款等几个方面对《条例》作了全面解读。

陶举虎同志主持会议时指出,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校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陶举虎在讲话中结合《条例》的学习,对新学期纪检监察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他强调,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领导干部导学与全体党员自学、讲解学习与书面学习等多种方式,让每个党员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条款,把握各项要求,自觉规范言行,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要依照《条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抓住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加强教育提醒,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推动二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二级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修炼,提升业务能力,真正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上,纪委办正处级纪检员何栎通报了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开展的情况;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夏玉峰传达了重庆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主要精神并就重庆市环保局原纪检组组长陶志刚违纪案进行了详细通报和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