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主页焦点| 主页推荐|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RSS 我要投稿

法学院举行2015级、2016级师生见面会暨本科生选导师会

作者 : 法学院 皮鹏宇

日期 : 2016-10-13
摘要
2016年10月13日下午,重庆大学法学院在虎溪校区第一教学楼1137教室举行了2015级、2016级师生见面会暨本科生选导师会。

2016年10月13日下午,重庆大学法学院在虎溪校区第一教学楼1137教室举行了2015级、2016级师生见面会暨本科生选导师会。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西蓉、院长黄锡生、副院长秦鹏、副院长张舫、副院长王本存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及2015级和2016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院长秦鹏主持。

新闻网2.jpg

下午3点,会议正式开始。首先,秦院长为会议致了开场辞。随后,黄院长就本次会议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对于全体教职员工的出席和2015级、2016级法学院学子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而后,黄院长为大家讲解了首次在法学院实行的具有探索性的本科生导师制。学院的导师制将采用“双向”选择的模式,即学生选导师、导师选学生的方式来为每一位同学分配相应的导师,同学们所选择的导师在两年之内不做调整。同时,黄院长表示本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不仅是重庆大学作为985高等院校雄厚师资实力的彰显,更是法学院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立志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的体现。他希望同学们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导师资源,多与导师沟通交流。同学们不仅可以从导师的身上学习到与学科相关的人文社科知识,而且在交流的过程中,也可以收获许多有关职业规划的建议以及为人处世方面的道理。而后,黄院长提出了重庆大学法学院独特的教学理念——“法古今圣贤,修身养性;学中外智慧,治国安邦”。他强调学院志在培养有大胸怀、大志向、大格局的新世纪法学人才,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努力提高个人修养,增长自己的见识,为今后立足于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新闻网1.jpg

而后,进入到了会议的第二项议程。秦院长为同学们介绍了法学院各系系主任及隶属该系的各位教师。来自经济法与环境法系、公法系、私法系、国际法系、知识产权法系、理论法系、院实验室、院办公室、本科生学生办公室的领导和教师们依次与同学们见面,同学们对于他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最后,同学们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了导师选择志愿表。

新闻网3.jpg

下午4点,会议正式结束,本次师生见面会暨本科生选导师会不仅让同学们对法学的学科构成和学院的师资力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且让同学们在了解的基础上有了选择导师、体验学院最新教研成果的机会。相信在导师的带领下,法学院的同学们能够发展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