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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礼洪教授讲“罗马法的源与流”

作者 : 法学院 李炎梅

日期 : 2016-10-29
摘要
2016年10月29日上午九点,华东政法大学罗马法和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礼洪教授莅临重庆大学法学院,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以“罗马法的源与流”为主题的讲座。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晓蓓老师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雷安军教授与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2016年10月29日上午九点,华东政法大学罗马法和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礼洪教授莅临重庆大学法学院,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以“罗马法的源与流”为主题的讲座。讲座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张晓蓓教授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雷安军教授与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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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礼洪教授首先讲述了罗马帝国的的发展历史和其国家领土的版图。以此介绍罗马帝国存在时间之长与疆域之大,进而引出罗马法的概念与罗马法的起源。如:张礼洪教授认为罗马人从未给法做出了一个严格的定义,他们是将法进行对比、分类,并从中探寻法的价值。并介绍了罗马法的三个起源:习惯、宗教祭祀与政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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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张教授分析了不同时期罗马法的特点以及其特点中隐含的思想精神。如:古代法时期罗马法的特点是:法律交易方式简单、严格要式主义、严格人身性、以及家长制。张教授认为:家长制是罗马法私法先于公法的证明,家长制的存在,让家长的权威在家庭中是至高无上的,国家不能干涉,先有个人,后有家,最后才考虑国家。而法是用来保护个人,而个人具有先于国家的权力,这是西方根深蒂固的人权观念的来源。张教授还着重讲述了在贸易中发展而来的诚信精神。在罗马帝国时期,市民与执政者之间发生矛盾时,双方使用阶层合意,采用保民官这种制度,用规则说话,保留底线,张教授认为这是罗马帝国诚信原则的体现。

随后,张礼洪教授详细介绍了罗马法形成和发展的五个要素,即历史要素、自然理性、政治斗争、合意与人道。并对研究罗马法的各个学派进行了讲解,如:注释法学派、评论法学派、人文主义法学派;古典自然法学派等。

最后,张礼洪教授总结了自己的三个启示:一是要注重历史的价值,法律是对历史规范的记录;二是政治斗争变动和私权体系的稳定;三是科学理性的重要性,即法律科学需要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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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之后,雷安军教授进行了点评,雷教授谈到了研究罗马法的意义以及市民法和国家的划分和罗马法的妥协精神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指导与启示。随后,在场的同学们给予了热情的回应,提了很多的问题,如:“希腊哲学对罗马法的影响”、“自由民主为什么会出现在罗马“等问题,张礼洪教授都都一一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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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气氛热烈,张礼洪教授关于罗马法中的人权思想、人道主义、自由、民主等观念讨论以及对于法学专业的教育的建议,有利于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进行更深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