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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关于民法典制定中的民法与商法问题讲座

作者 : 法学院 王一品

日期 : 2016-12-13
摘要
2016年12月13日下午4点,法学院关于民法典制定中的民法与商法问题讲座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D1350教室顺利举办。

2016年12月13日下午四点,法学院关于民法典制定中的民法与商法问题讲座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D1350教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契合了十八届六中全会“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要求,为此学院专门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为大家讲解“民法典制定中的民法与商法问题”。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舫,法学院团委书记、2016级辅导员杨志杰出席了此次讲座。法学院2016级的部分同学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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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之前,张院长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赵万一教授,并对本次讲座的目的进行了解释。接下来赵万一教授从民法的概念内容入题,提出了"民法的理念价值与精神价值应该是大于理论价值"的观点,他认为当今过分注重法律条文如何制定、文字如何表达是对民法研究的本末倒置。接下来赵万一教授明确民法的首要任务是全方位地保护公民权利,而不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或是利益的提高,并用数条法规论证了私权优先和私权神圣的民法的两个基本原则。在此之后,赵万一教授又分别用例子指出民法要考虑本国的传统习惯可能形成的一些新的行为模式,民法制度的设定必须考虑对社会的导向作用,同时民法应该作为社会文明的记载者和推动者。赵教授认为民法的作用有两点,一是如何保证人生存,二是如何保证人有尊严地生活,他提出市场交易行为不是生存的必备条件的观点。接着,赵教授认为民法应具备重大性、稳定性、基础性、人文性与规范性,认为民法所规定的应当是满足这些条件的事物。最后,赵教授表示民法典的制定应更加注重民法应有的价值功能和法律地位,并对民法典的制定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和希冀,认为民法典的制定需要社会各个阶级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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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教授的精彩讲解过后,张院长对此进行了总结,并且鼓励同学们积极提出自己的问题。同学们对此热情度很高,纷纷举手提出自己现阶段的疑惑与不解。针对每一个问题,赵教授都耐心详细地进行了解释,学术探讨的气氛十分浓厚。

下午六点,此次讲座圆满结束。这次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于民法的了解,提高了大家对于学习民法的热情,很好地启迪了大家的民法思维。听了赵教授的讲座后,相信大家未来对民法的学习会变得更加顺利!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