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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法学研究生论坛”在我校召开

摘要
2016年12月24日上午9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法治创新”为主题的重庆大学法学院第四届“中国法学研究生论坛”在重庆大学顺利举行。

2016年12月24日上午9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法治创新”为主题的重庆大学法学院第四届“中国法学研究生论坛”在重庆大学B区经管院101教室隆重开幕。此次论坛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和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并获得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重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孟卫东教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刘清才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张燕副书记,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本存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卫红,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林玉成主任等领导以及评议老师出席了本次开幕式。法学院研究生贾祥云全程主持此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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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结束后,论坛以分组讨论形式正式开始,此次论坛分为三个专题并在三个小组进行讨论,讨论在重庆大学法学院104会议室依次进行。

上午10点到12点,进行了以“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法治创新之国际法视野”为主题的专题一的讨论。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等学校的5位博士与硕士围绕该组主题,从国际法角度,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各自的研究问题与解决策略。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担任此专题的评议人,他认为发言的博士和硕士在选题、篇章结构、对文献资料的把握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都可圈可点,并鼓励法学研究者在未来的探索实践中,不仅要研习规范法规,亦步亦趋地研习别国法以此扩充本国法,还要注重实证研究,多以案例或社会法学为切入点,以鲜活的素材来引人入胜。同时鼓励法学学子要积极参与此类论坛,不断提高演讲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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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半到4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法治创新之私权保护”为主题的专题二在B区法学院104会议室举行。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莉作为本专题评议人为本组参赛成员的论文进行点评。五位研究生参赛成员主要讨论了伪卡盗刷责任分担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公私合作制正外部性问题、民法中的间接代理问题和我国自然资源的租值耗散等问题并提出各自的问题解决思路与方法。王教授高度赞扬了五位参赛成员的论文和发言:一是赞扬本组各位成员选题很好好,突出了当前我国在私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二是赞扬参赛论文结构合理,用于准确,写作形式清晰明确,可以看出参赛者们态度很认真,都是经过了脚踏实地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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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的讨论结束后,下午四点整,以“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法治创新之公权保护”为主题的专题三继续进行。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本存教授担任该专题的评议人。五位研究生参赛成员都紧紧围绕本组主题进行发言,就如何建立健全刑事冤错案件的防范机制问题和如何完善乡村纠纷调解体系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王本存副院长对五位参赛成员的参赛论文和发言做了点评,认为参赛者的论文各具特色、语言清晰且方法明确,尤其指出参赛者雷望红的论文分析方法丰富,运用了社会学人的假设方法,很独特,使得其论文极具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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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讨论环节结束后,下午5点半到6点,论坛闭幕式暨颁奖仪式在经济管理学院101会议室进行。闭幕式首先由法学院副院长王本存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点评。第四届中国法学研究生论坛组委会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燕宣读了此次论坛的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闭幕式最后,张燕副书记、王本存副院长、组委会秘书范卫红副教授分别为获奖人员颁奖并合影留念。 

五.jpg    至此,重庆大学法学院“第四届中国法学研究生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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