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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虎溪校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日期 : 2017-03-15
摘要
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法学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一食堂广场顺利举办。

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法学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一食堂广场顺利举办。法学院团委书记、2016级辅导员杨志杰,2015级辅导员张雅莹及主席团书记处成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活动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委会、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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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一开始,志愿者们就按照具体分工,积极耐心完成各自的任务。本次活动共分四个环节。首先,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传单让人们了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学习相关的法律以及维权知识。在看过传单之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对消费者权益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了吸引更多的同学们参与其中,活动设置了玩游戏答题抽奖环节,有趣的游戏吸引了许多同学踊跃参加。工作人员向参与者提问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题目,在提问的同时也向大家普及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在回答过问题之后,参与者会根据答题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品。最后,工作人员邀请各个参赛者在签名板上留下签名,并扫描法学院易班公众号了解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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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上午的忙碌,下午一食堂东广场虽然没有了中午的人头攒动之景,但仍有很多同学被“3·15”活动吸引,积极参加游戏并回答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的法律问答与辨析问题。下午两点的虎溪,细雨朦胧,志愿者们仍然坚守在岗位上,竭力为广大师生提供志愿服务。

下午3:30,一食堂东广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活动结束。此次活动不仅向同学们宣传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同学们参加普法活动的积极性。希望此次活动能够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