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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力共建幸福社区

—— ——法学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进社区

作者 : 法学院 程安平

日期 : 2016-03-15
摘要
2016年3月15日下午2点30分,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委会、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石牛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石牛岗社区顺利举行。活动一开始,主持人张美怡先介绍了本次活动的大致安排,接着由法学院学生李庆舜

2016年3月15日下午2点30分,法学院在沙坪坝区石牛岗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本次活动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委会、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石牛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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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一开始,主持人张美怡先介绍了本次活动的大致安排,接着法学院学生李庆舜、郑学钦、金荣钰和黄建文为大家带来了自编法制小短剧《卖假药》。他们生动形象地演绎了当今社会假药贩子猖獗的情景,夸张幽默的表演给现场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后,黄晟潇、宋晓欧两位同学为现场观众传授了一些维权小技巧,观众们在互动中对法制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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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法学院研究生李修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法条的内容,并告知观众应如何在无处不在的消费中防止自身权利于无形中受到侵害。李修远以当下流行的网购为例,为在场观众讲解了“七日无条件退货”的具体范围和相关注意事项,还讲述了发生在欣阳广场沃尔玛的真实案例。从日常生活用品到买房买车、买卖风险的转移,他幽默地提醒大家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并指导大家在发现了假冒伪劣产品后应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的答疑环节中,李修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专业的解答,使大家寓教于乐,让维权意识于欢笑中深入人心。在最后的有奖竞答环节,观众们积极答题,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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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广大市民了解“何为消费者应有的权利”提供了便利,是法律走入社区走进日常生活的充分体现。古有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只要我们在日常的点滴行动中,用诚信呼唤真诚,用真诚传递信任,用信任营造温暖,我们一定能号召更多的人用温暖来美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