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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诱惑,丢了什么

日期 : 2016-03-14
摘要
2016年3月9日下午,校学生会学生权益部3位学生干部到管委后勤办办公室反映——校区送水服务单位本学期以来私自将水价提高1元。经管委会后勤办相关老师调查了解,有多名学生证实,虎溪校区送水人员私自抬高桶装饮用水价格。

2016年3月14日,一份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服务质量违约事件认定书公布。该事件事关学生,引起一片哗然。

3月9日下午,校学生会学生权益部3位学生干部到管委后勤办办公室反映——校区送水服务单位本学期以来私自将水价提高1元。经管委会后勤办相关老师调查了解,有多名学生证实,虎溪校区送水人员私自抬高桶装饮用水价格。学生购买单桶饮用水价格普遍上涨一元,但是售卖10张水票的价格没有涨价。对此调查结果,送水站负责人赵经理表示无异议。

根据“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桶装水经营及相应设备供应合同”第五款第二条规定,对重大商贸服务中心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

简简单单的1元,送水人员私自抬高水价,很多宿舍没有怀疑,只认为是单纯的物价抬高。送水人员自以为有利可图,钻漏洞,却不知纸包不了火,一时的贪图小利得来的惩罚令人唏嘘。

可是水价被私自提高,丢失的,是诚信。这种行为是对职责的亵渎,不仅不负责任,还违反纪律。这是一个警戒,只有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才能受人尊重,才能在社会有立足之地。莫等贪小便宜吃大亏之后,再追悔。

经采访,同学们对此事纷纷表示愤怒,他们指出,送水人员这样的贪图学生便宜,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私自抬高生活必需品等物价的失职行为应该引起重视和反思,这种行为应该得到严惩。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