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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强险”

日期 : 2016-03-11
摘要
男子输液27年后患丙肝起诉医院索赔10万;病重患者入院7天未手术死亡,医生称当时血荒。类似的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其中,既有医院是弱势一方的时候,又有患者是弱势一方的时候,他们用血与泪的教训警醒我们,医患纠纷一途,中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男子输液27年后患丙肝起诉医院索赔10万;病重患者入院7天未手术死亡,医生称当时血荒。类似的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其中,既有医院是弱势一方的时候,又有患者是弱势一方的时候,他们用血与泪的教训警醒我们,医患纠纷一途,中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幸运的是,这一现状被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注意到,他于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建立重大医疗事故强制保险制度,以化解医闹问题。两会过后,他于3月3日接受南方传媒集团记者采访。他表示医疗责任事故国家一直主张用保险来解决,但是很难推动,应为商业保险没有强制性,现在全国买了责任保险的医院只有7%到8%。而后,他类比因交强险存在而纠纷较少的交通责任事故,以此强调设立医强险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他认为了有了医强险后,事故是医院的责任就是医院陪,不是医院的责任就是保险公司赔,这样患者便不用去和医院吵架,而是变成保险公司跟医院去交涉。他认为患者在医疗纠纷中是一个弱势群体,普通老百姓不懂医学知识,而保险公司作为患者利益的代表可以聘请很多专家,令患者家属更容易信服,从而解决医闹。

笔者认为朱代表的建议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许多医患纠纷都存在着一定的经济诉求,而医强险,便是患者的一份保障。而且保险公司的介入使得事故鉴定走向公开和透明,可以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矛盾,彻底消灭医院管理者的”事故麻痹感”,真正唤醒医务人员的职业敬畏感。同时,这种保险对医院也是一种保护,患者及家属对医院本身的诊断持怀疑态度,第三方权威的介入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对事故原因进行判断,且对于双方都更有信服力,便也能极大程度地减少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者拳脚相加,乃至拼命的情况。

然而,这项措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操作起来也困难重重。首先,部分医患纠纷并非因为经济因素,而是情感因素。自己的亲人在医院中逝去,必然会感到伤感,亦或是愤怒,当过度的负面情绪涌上心头,理性不再,医患纠纷在所难免。这种情况下,医强险便不会有什么效果,甚至弄巧成拙。至于操作困难,我们于美国的医疗责任险可见一斑。70年代至今,美国历史上曾出现三次医疗责任险危机,都是因为诉讼激增导致保险公司入不敷出,结果要么医生保费被抬高,要么公司退出医疗责任险市场。到了现在,美国仍在相关方面进行改进。而这方面刚刚起步的中国,想必遇到的困难也将不小。

无论如何,医强险的提出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关注,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整个国家,就是因为有了这一份份关注,才能昂首阔步,走向富强!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