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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返校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

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学校就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将开学返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 开学返校安排

(一)教职员工于2022年2月10日正式上班。

(二)学生于2022年2月11日、12日返校报到,本科生补考安排在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来华留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开学安排由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二、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一)开学时在中、高风险区所属县级行政区域(或直辖市的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渝返校,待当地全域降为低风险区后再申请返校。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风险地区动态调整结果为准,下同。

(二)所有寒假离校学生须将到校前48小时内在出发地所做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健康码、行程码,在返校前报所在学院(含本科生院,下同)审核。市外学生到校后再由学校集中组织一次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中,按学校《师生员工返渝和校外人员进校疫情防控规定(第五版)》(重大校办〔2022〕9号)需要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的学生,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寒假有重庆市外旅居史的教职员工,返渝返校须严格执行学校《师生员工返渝和校外人员进校疫情防控规定(第五版)》。此外,教职员工还须按照学校开学组织集中核酸检测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缓返校,经居住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学校防控办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五)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所在二级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复工复课。

(六)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入境28天后方能申请进入校园。各单位要明确告知境外师生员工须在入境前向所在单位报告。

三、返校途中防护

各二级单位要引导师生员工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熟悉掌握学校《师生员工返渝和校外人员进校疫情防控规定(第五版)》,务必在师生员工到岗入学前,严格按要求核查每一位师生员工返校条件(特别是“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等),督促、组织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如有疏漏,学校将追究相应责任。

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各类学生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和返校行程安排;明确要求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到校,不得提前到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不能进入校内;提前告知有关学生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等。学生须如实报告开学前14天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做好学生报到安排,简化注册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门岗管理部门严控校园无关人员进入,做好入校时体温检测。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校园环境常态化清洁消杀,严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全面做好餐饮住宿、日常维修等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对因故暂未返校的师生员工,所在二级单位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帮扶指导。

附件:师生员工返渝和校外人员进校疫情防控规定(第五版).doc

重庆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02-04

作者 :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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