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重庆大学附属江津医院院长的公告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和中管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庆大学附属江津医院始建于1939年,设本部和东门分院,占地面积共220亩,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和医学救援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医学教育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重庆市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763人,柔性引进国内国际知名专家7人。其中,国家级人才1名,重庆市创新科技领军人才1名,博士、硕士研究生220余人,高级职称200余人。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决定公开选聘重庆大学附属江津医院院长。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重庆大学附属江津医院院长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岗位职责
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专业要求:医学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经验要求:十年以上医疗工作经验和三年以上管理经验。
5.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局观念,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2)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担任研究员、教授及其他相应层次职务;或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担任相当于正高级的职务。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业界声誉好。
(4)能全职来院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职责。
三、选聘方式
聘任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公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30日。采取线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重庆大学附属江津医院院长岗位应聘表(详见附件)及个人相关资料发送至zzbgbs@cqu.edu.cn。
个人相关资料包括:
(1)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的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
(2)由三甲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个人体检报告(2024年1月1日以来的个人体检报告);
(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2.资格审查。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研究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名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应聘人员均不符合资格条件,则终止本次选聘。
(二)面谈
采取自我介绍,并结合代表性成果推介、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主要成果、工作实绩和领导能力、团队意识、创新思维等,面谈时间不低于30分钟。
(三)确定考察人选
综合面谈表现、个人特点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考察。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考察人选。若无符合要求的递补考察人选,则终止本次选聘。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在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立聘任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任合同需明确聘期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薪酬待遇等具体内容。聘期3年满后,双方可协商续聘。
五、薪酬待遇及保障措施
根据《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面议。支持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兼任高校教职,并为聘用人员提供科研、教学工作条件和服务保障。积极推荐聘用人员申报国家级、市级、区级人才计划,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3-65112806
七、其他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由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23-65103743
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