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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单位申请电力保障注意事项的告示

学校各单位 :

重庆市供电局规定:辖区单位因重大活动需要电力保障的,活动组织单位必须在活动启动前5到7个工作日,向重庆市供电局提出书面申请,以便供电局提前部署调度,配合实施电力保障工作。

我校因重要活动需电力保障的,申请单位向学校后勤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后勤管理处在接到保电申请后,除对校内供电设施进行检查并作相应安排外,更重要的是向学校申报公函,以学校的名义向供电局递交申请,公函申请亦需审批及制作时间。

为确保校内重要活动的电力供应,请各单位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将保电申请送交后勤管理处,注明保电事由及时间,以便我处有足够时间向市供电局提交保电申请。谢谢支持!

特此告示

 

                           

后勤管理处
2017-09-18

作者 :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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