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提交保电要求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各类活动的正常供电,妥善完成保电任务,按照重庆市市区供电局的规定,我校保电要求须提前10天函告。由于临近年末,学校各类活动增多,保电任务繁重,再次特别提醒各单位,如有保电要求请提前10天以上送达我处,以便于我们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函告供电局,保障电力正常供给。
感谢各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6-11-11
2016-11-11
作者 :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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