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关于在校内外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副处级)的公告
重庆大学是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重庆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成立于2008年,为副处级单位,挂靠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职责是:为全校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具体负责学校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心理咨询队伍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成长》课程教学组织,本科生、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建档,个体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危机的评估、干预及转介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校内外诚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副处级),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原文见http://news.12371.cn/2015/10/28/ARTI1446021655946982.shtml)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作风优良,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管理岗位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管理、协调、研究、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办事思路清晰,求真务实,敢于从严管理,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
(三)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胸襟开阔,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六)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同时应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三年及以上正科级任职经历;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三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八)全职来校工作,能胜任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招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的校内外应聘人员,填写《领导岗位应聘表》(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校内应聘人员的《领导岗位应聘表》须经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公章。校外应聘人员可通过函件或电子邮件报名,并同时提供能够反映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
报名地点: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办公楼424室)。
(二)经资格审查后,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选任程序开展考核、考察等工作。
(三)学校根据考核、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重庆大学联系。联系方式:
王 浩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3983425160
刘茜倩(党委组织部) 023-65102315,15123238301,
E-mail:zzbgbs@cqu.edu.cn
2017-08-04
作者 :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