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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的启事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重庆大学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教育部、重庆市具体工作要求,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师生、校友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战斗中,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重(chong)大力量。

为全面记录、永久保存并全方位展现重大人奋勇战“疫”的精神,让战“疫”于历史留痕、让精神被时代永记,即日起,重庆大学档案馆现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反映我校师生、校友在参与医护救治、社区基层服务、后勤保障、居家办公学习、复课等疫情防控过程中,众志成诚、团结向上、不畏艰险、救死扶伤、共克时艰的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手稿、日记、书信、“请战书”“入党申请书”(含照片或复印件)“决心书”、图表、表彰材料、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消毒处理过的防护用具等。

2.宣传报道资料,如我校师生在各类新闻媒体、社交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上发布的新闻、照片、直播、微视频等宣传报道资料与纪实性资料。

3.提请并被政府采纳的建议、意见、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

4.调研报告、研究数据、科技攻关成果、过程性记录等资料。

5.反映抗疫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二、征集要求

1.内容要真实完整、积极健康,能够体现重庆大学师生及校友抗击疫情的战斗历程和精神风貌。

2.实物资料应注明背景信息;音像资料应主题鲜明、画质或声音清晰,照片未经后期处理,每张电子版照片不小于1M、图片格式为JPG;音视频应播放流畅,时长大于15秒,格式为常规视频格式,同时应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以及拍摄(录音)者、拍摄(录音)时间等。

3.文艺作品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4.捐赠的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个别特别珍贵的可为复印(复制)件,所有捐赠资料应无版权争议,代为捐赠的必须经本人同意。

5.捐赠者原则上应提供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本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程序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或致感谢函。

2.可采取来馆或邮寄捐赠,也可提供线索,由我馆上门接收捐赠。

3.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将永久保存于档案馆,捐赠者享有所捐赠档案的优先使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4.根据重庆市档案馆《关于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启事》精神,档案馆在征得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向重庆市档案局提供重份资料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大学档案馆收集指导部

联系人:赵春青、胡云、徐小荭、王杰

电话:023-65120508,023-65126053

电子邮箱:dag@cq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征集”) 

地址:重庆大学档案馆收集指导部(具体位置: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旁,档案馆二楼)

重庆大学档案馆
2020-05-22

作者 :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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