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增设本科专业申请材料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现将2021年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增设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资源与安全学院增设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医学院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的申请材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7月14日至2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材料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罗远新,15683140981,yxluo@cqu.edu.cn
本科生院
2021-07-14
2021-07-14
作者 :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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