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主页焦点| 主页推荐|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RSS 我要投稿

陈德敏教授应邀参加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调研座谈会并提供相关建议

作者 : 法学院 杜辉

日期 : 2021-05-17
摘要
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洪尧带队赴渝调研组召开了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调研座谈会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重庆大学教授陈德敏作为指定的特邀专家参加。

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洪尧带队赴渝调研组召开了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调研座谈会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重庆市人大副主任陈元春出席,市人大环资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等10余个市级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两个调研座谈会。

微信图片_20210507204118.png

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德敏作为指定的特邀专家参加,并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上提出两条咨询建议,在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调研座谈会做了主题发言。

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上,陈德敏汇报提出了两项建议:一是结合长江三峡库区蓄水运行实际提出了科学调整水位的相关建议,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性和特殊性,从三峡库区及上游气象监测站网逐步完善、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准确预报水情、长江流域水库群建设大幅提高了蓄洪能力等实际运行情况出发,认为有必要科学调整三峡库区的常年水位,在现有145米的基础适当上调,以利于三峡库区及沿岸城市的水生态保育、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合理利用;二是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总体战略部署出发,建议长江干流金沙江段应当控制水电站项目大规模建设的强度,在保障国家确定建设的四个特大型水电站工程建好发电的前提下,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中小水电站应慎重再论证,采取适当缓建或停建的措施,避免长江上游水资源过度开发,以全面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恢复长江母亲河的生机活力。

在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调研座谈会上,陈德敏结合自己于九十年代初受聘参加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法首次立法研究和执笔起草的全过程及发展演进进行了主题发言:一是对其内涵特征与调整范围进行了定义;二是就立法的必要性进行了说明;三是就立法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四是讨论了该法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相邻法律的关系;五是对该法的立法框架及七章主要内容提出了系统建议。他认为“资源综合利用”的表述还涉及到话语权的问题,是我国自然资源法治发展中生成的中国理念。综合中国作为大国崛起需要其体现中国风格,反映中国特色的话语理念。综合利用法要求对自然资源进行通盘考量和整体性思考,在自然资源类法律中发挥着综合性整合功能,有利于从法治上保障我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合理利用。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