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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决赛暨市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进程,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创业知识与社会最新发展前沿,与时俱进,培养创业意识与互联网思维,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现决定举办举办重庆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决赛暨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重庆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重庆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重庆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项目负责人需为重庆大学学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1.校内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参赛申报人需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同时,参赛团队需进入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坊网站(http://cxcy.cqu.edu.cn/)进行报备。

注:在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坊网站报备时,如果同一份作品有多个文档,则将所有文档压缩打包上传。不可重复报名,每个团队只可报名一次,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坊、校团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重大前锋、重大青年创新创业)上公布,敬请留意相关网站信息。

2.校内赛阶段(2017年6月)。在6月组织专家,完成所有参赛队伍的项目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

3.市级复赛、决赛及全国赛(6月21日-7月9日)。市级复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择优选拔360个项目,同时确定优秀奖和入围现场决赛的120个项目。

4.市级决赛(7月10-11日)。举行现场决赛,决出金银铜奖和拟报送参加全国决赛项目。

5.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五、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项

1.创意组

金奖1项,创新创业奖学金8000元/团队;

银奖2项,创新创业奖学金2000元/团队;

铜奖3项,创新创业奖学金1000元/团队;

优胜奖若干,不设奖金。

2.初创组

金奖1项,创新创业奖学金10000元/团队;

银奖2项,创新创业奖学金3000元/团队;

铜奖3项,创新创业奖学金1500元/团队;

优胜奖若干,不设奖金。

3.成长组

金奖1项,创新创业奖学金12000元/团队;

银奖2项,创新创业奖学金5000元/团队;

铜奖3项,创新创业奖学金2500元/团队;

优胜奖若干,不设奖金。

(二)个人及组织奖项

对获奖个人、指导老师及组织者,将分别授予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创新创业优秀组织单位”、“创新创业优秀组织个人”等荣誉称号。

(三)优秀团队

优秀团队推荐参加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

(四)全国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老师  65106054     商老师 65678352

大赛QQ群:104824288 

附件: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市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

                  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渝教高函[2017]17号)

            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

                 函[2017]4号)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软件学院       教务处    
2017-04-04

作者 :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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