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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规模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实际情况推荐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指导性指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推荐

(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1. 攻读硕士学位:按实际情况推荐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按实际情况推荐

(三)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8年选派简章,按实际情况推荐

二、 候选人条件及选派简章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相关项目的申请条件。请及时关注并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址:www.csc.edu.cn

三、校内提交材料及要求

1. 校内申请表(研究生通过MIS系统进行申请打印后签字、盖章有效,本科应届毕业生下载并填写附件的申请表)原件1份;

2. 邀请函/录取通知:复印件1份;

3. 研修计划:复印件1份;

4. 外语成绩:复印件1份;

5. 成绩单:(从本科开始)复印件1份;

6. 国内导师推荐信: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进行说明、推荐。

7.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应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请申请者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WORD版电子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通过校内评审后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向国际处提交该word文档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的扫描件(不超过1M的PDF格式)。

请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常见问题说明》,校内申请提交每项材料要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该项材料要求一致,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者按以上顺序准备1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统一于左侧用文件夹固定,请勿装订。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研究生校内申请材料提交地点:A区研究生院培养办 郭老师

本科生校内申请材料提交地点:A区教务处培养科 贺老师

校内申请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30

四、选派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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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协助本学院候选人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国外导师,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

2.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本院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国内导师应在对外联系、制定研修计划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3.学院应在2018年3月14日之前将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人的校内评审材料分别交到研究生院和教务处。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董老师  65103019   yjsgp@cq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 郭老师  65103162   guoyu@cqu.edu.cn

教务处培养科(本科生)  贺老师  65111429   hefang@cqu.edu.cn

 

相关附件请登陆国际处网站进行下载

附件:

1. 《常见问题说明》

2. 《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

3.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 《学院汇总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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