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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及在校研究生 :

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2018〕7号)要求,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即日起开展2018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本项目申报依据我校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规模实行限额立项推荐(详见附件1《学院限额立项推荐明细表》)。请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自行完成评审并择优推荐立项,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推荐立项项目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的推荐立项项目进行审核评审,逾期不提交视为自行放弃,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 申报对象

重庆大学在读研究生组成的科研创新团队,团队成员总数为3~6人(含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须为重庆大学在读全日制非带薪的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 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 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推荐要求

(一) “创新项目”按博士生项目、硕士生项目分类申报,鼓励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理论创新、内容创新与方法创新的项目。

(二) 博士生项目优先推荐预期学术成效显著的研究项目,硕士生项目优先推荐应用型科研项目。相关学科项目立项后须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三) 项目实行限额立项申报,请各学院根据《学院限额立项推荐明细表》(详见附件1),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报送立项推荐项目与替补推荐项目。当立项推荐项目出现学院自行放弃、公示后被取消、弃签项目协议时,替补推荐项目可按学部、研究生培养规模、项目预期成效等替补立项。

三、资助金额

2018 年的“创新项目”,博士生、硕士生项目学校资助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0.5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 即日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附件2《重庆大学“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细则》,按要求填写附件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4《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项目简况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分管研究生秘书。各学院接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或各学院另行通知截止时间)。

(二) 学院应认真审核,确保项目申请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并按附件1《学院限额立项推荐明细表》中学院分配名额填写附件5《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请于2018年5月21日17:00前,将签章后的附件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及附件5《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506室(研创基地),相应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创新项目+学院+硕/博+项目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cxxm506@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创新项目+学院),逾期未提交视同自行放弃。

(三)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创新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天后,向重庆市教委推荐立项。

 联系电话:65112440

电子邮箱:cxxm506@163.com

办公地址:研究生院506室(研创基地)

 附件:1. 学院限额立项推荐明细表

2. 重庆大学“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细则

3.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4.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项目简况表(excel)

5.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excel)

6. 全国授予博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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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13号.docx).rar

 

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
2018-05-08

作者 :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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