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主页焦点| 主页推荐|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RSS 我要投稿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网络视频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QQ图片20180511165229.png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网络视频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一、项目概述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面向社会的公益性基金,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网络视频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该项目立足我国网络视频艺术发展的现实状况,以重庆大学为培训基地,以国内一流的网络视频艺术创作领域的理论专家与实践人才为依托,以高新创作设备和技术为支撑,以国家意识、区域特色化、精英化的培养理念,开展网络视频艺术创作人才培训工作。项目组力求通过系统的理论培训和专业技能辅导,使得网络视频艺术创作者从理论素养、专业技能到实践操作得以较大提升,为社会培养具有国家意识、创新精神和专业素养的高端网络视频艺术创作人才。

 

二、培养概况

1. 主办单位:重庆大学

2. 培训对象: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热爱并从事网络视频艺术创作,包括网络综艺节目、网络自制剧、网络电影、网络动漫、网络广告等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具有视频制作基础的人员优先;在文化艺术及教育事业、企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优先;本项目不招收在校学生。

3. 培养人数:30人

4. 培养方式:项目通过课堂理论授课、专业技能培训、社会调研、视频创作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从网络视频艺术创作、制作的理论知识以及选题策划、剧本创作、中期拍摄和后期制作等各个环节对学员进行培训辅导,使每位学员在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上获得较大提升,能够独立创作出高质量的网络视频作品。

5. 集中培训时间:65天

集中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络视频创作理论课程(30天);第二阶段为网络视频创作基础实践课程(20天);第三阶段为视频创作实践教学(15天)。

6. 培训地点:重庆大学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艺术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年龄不超过45岁,诚实守信,学习和工作期间未受过重大处分。

3.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65天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四、教学计划(集中培训时长65天)

第一阶段:理论课程(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6月11日——7月10日)

授课地点:重庆大学

教学内容:主要学习视频艺术创作与制作基础理论,包括视频剧作、导演、表演、摄影、美工、录音、特技、后期编辑等视频创作与制作流程各相关理论。

第二阶段:基础实践课程(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27日)

授课地点:重庆大学

教学内容:围绕视频创作与制作全部流程,由老师指导学员进行视频创作与制作各个环节的实践操作活动,在此期间,学员均需确认自身视频作品创作的构思、拍摄和制作计划。

第三阶段:社会调研(时间:2018年10月28日——11月2日)

授课地点:重庆、成都等

教学内容:在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基础上,带领学员到重庆、成都等地视频制作、声音制作、特技制作等企业或机构参观、考察、学习。

第四阶段:视频创作实践教学(集中授课时间:2018年11月3日——11月17日)

授课地点:重庆大学

教学内容: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视频艺术创作理论与技能,并根据学员视频创作实践进行专门性指导。

注:7月11日-10月7日:发放学习资料,学员自主学习以及拍摄毕业作品视频素材。 

 

五、主要授课专家教师

本课题组以重庆大学专业教师为主,同时聘任国内高等院校知名专家学者、媒体制作人、视频网站负责人、艺术企业家等,组成多样化、跨领域的教研团队,在培训期间开展授课、指导。在本项目团队主要授课教师包括:彭吉象(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常务副院长、著名美学家、博士生导师)、田川流(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特聘教授,全国艺术学学会艺术管理委员会会长、博士生导师)、王立新(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教授)、余志为(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研究员、重庆大学“百人计划”学者)、冯敬朝(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副总经理)、段晓昀(美视电影学院副教授、数字媒体技术、摄影专业教师)等。

 

六、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项目进行期间,学员学费全免,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只包含往返汽车票和火车票,高铁、动车二等座)、住宿费、伙食费、考察费用、材料费用、展览费用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七、教学管理与考核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八、培训结业

本次项目以学员独立创作的视频作品集作为结业依据,作品合集以专题的形式在特定的网络视频平台推出。培训期满,学员所提交视频作品经评审专家评议打分,成绩合格的学员将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此外,专家组还为学员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九、报名方法

1. 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重庆大学官网及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官方微信发布,申请者报名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报名材料。

2. 初审电子版材料

①报名表:如实填写国家艺术基金《网络视频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②相关证明扫描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原创作品:能体现本人创作能力的原创视频作品(1-2部,应为视频作品主创人员,包括导演、摄影、编剧、后期制作等,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创作年代)。

④报名邮箱:491815099@qq.com

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资料”),发送至该邮箱。

⑤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录取方式

①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名。

②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4、报到及复审材料

报到时请携带: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对学员创作完成的视频作品有展演、研究、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提交报名材料的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重庆大学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所有。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盛老师(15063385976) 伍老师(17783099959)    

邮编:400044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报名申请表.docx

重庆大学
2018-05-10

作者 : 美视电影学院

阅读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