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员工返渝返校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近日,学校根据重庆市和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 求和学校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出台了关于教职员工返渝、返校的相 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有部分单位和教职员工咨询具体标准和流 程,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1.对于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员工(即居住在松林坡社区、新华村 社区、建工村社区、南友村社区、虎溪花园社区 5 个居委会辖区的 教职员工):
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和重庆万州区)的,要留在原地, 做好防护,可返回时间另行通知,不得先斩后奏、擅自返回;各单 位对拟返回人员一律劝阻。
目前在市外其他地区的,原则上留在原地,可返渝时间另行通 知;如确需返渝,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申请,主要负责人做好 劝诫;如情况特殊,单位主要负责人拟同意的,须在 OA 系统中向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教工工作组(牵头单位人事处)提出申 请,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批复,在未批复前,不得擅自返渝;经批 复同意返渝的,严格按照“重大校发〔2020〕30 号”通知要求实 行“一人一个房间”的 14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减少与家庭成员 的接触。
2.对于在校外居住的教职员工:
目前在外地的,返回政策按所在街道、社区、小区防控工作要求执行。
目前未外出的,近期不要返校,可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如因学校防控工作安排需要返校,进校门要出示参与学校防控工作的证 明。
3.鉴于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未返渝的应马上返回(在湖北省和重庆万州区境内的除外),返回后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通过电话和网络履职,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发声指挥。
4.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基础信息摸排,随时掌握教职员工的行程动态和身体状况,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请各单位通知到所有教职员工并确保收悉。对在疫情防控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服从安排、消极对抗的人员,学校将本着对最广大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6.上述“教职员工”均包括在职、离退休、外聘、外籍、博士后等各类人员。
7.其他事项按学校已下发的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2020-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