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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员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补充通知(1)

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学校于 2 月 10 日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关规定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29 号),现根据疫情发展和特点,补充通知如下: 

  1. 为减少路途感染风险,凡目前在市外的教职员工原则上留在原地,在未得到学校通知前不要返渝、返校,所在单位负责协调、妥善解决工作上的不便。 

  2. 鉴于目前疫情中有较多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家庭成员交叉感染的病例,请从市外返渝的教职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 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一人一个房间,遵照附件的“防控指引” 执行,减少与家庭成员的接触。

  3. 凡确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教职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 要主动报告所在单位,并配合学校安排到集中观察区进行“一人 一间”的隔离医学观察。

  4. 有疑似症状的要第一时间通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社 区工作人员。

    请各单位尽快通知到所有教职员工并确保收悉。各单位和教 职员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务必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落实教职 员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关规定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29 号)和本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


附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感染防控指引

附件: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感染防控指引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感染防控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选择家庭中通风较好的房间独 自隔离,多开窗通风;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 员相通的房门时先开窗通风。 

(二)在隔离房间活动可以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 外科口罩。佩戴新外科口罩前后和处理用后的口罩后,应当及时 洗手。 

(三)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好外科口罩,洗手或手消 毒后再出门。不能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四)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尽量处于下风向。 

 (五)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六)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七)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充足的营养。最好限制在隔离房间进食、饮水。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需共用时须分时段, 用后通风并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 

(八)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遮盖口鼻,不随地吐痰, 用后纸巾及口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

(九)用过的物品及时清洁消毒。 

(十)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通知,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 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并记录。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 道症状时,及时联系观察责任人和社区工作人员。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家庭成员感染防控 

(一)佩戴外科口罩。 

(二)保持房间通风。 

(三)尽量不进入隔离观察房间。 

(四)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交流或提供物品时,应当距离至少 1 米。 

(五)注意手卫生,接触来自隔离房间物品时原则上先消毒 再清洗。不与被观察者共用餐饮器具及其他物品。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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