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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关于公开招聘法学院副院长的公告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和中管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庆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45年,是当时重庆大学6大学院(文理工商法医)之一。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法学院调出重庆大学,与兄弟院校法学院系组建成立西南政法学院。2002年重庆大学恢复成立法学院。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个二级学科)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系重庆市“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重点学科、重庆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培育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11名第17位,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学院现设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法学本科专业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备案二学位专业、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立项建设项目、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和“三特行动计划”建设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学院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优势,聚集了一批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公开招聘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名,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前来应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局观念,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二)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教学科研工作,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全职来校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职责。

二、招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岗位应聘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主要研究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

(二)经资格审查后,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考核、考察等工作。

(三)学校根据考核、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三、受聘人员待遇

学校愿为受聘人员提供满意的个人待遇,具体待遇可根据受聘人员情况面议。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刘茜倩

2.联系电话:023-65102315,15123238301

3.邮箱:zzbgbs@cqu.edu.cn


附件: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岗位应聘表.doc


重庆大学
2022-06-22

作者 :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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