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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SQIP项目办召开第九批项目指导教师培训交流会

日期 : 2017-11-10
摘要
2017年11月10日上午十点,重庆大学SQIP第九批项目指导教师培训会在学工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学工部副部长李永,SQIP项目办公室指导教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上针对项目实施流程、经费使用管理、项目监管、项目宣传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解说。

2017年11月10日上午十点,重庆大学SQIP第九批项目指导教师培训会在学工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学工部副部长李永,SQIP项目办公室指导教师:通信学院李颖、光电学院王庆贺、材料学院任超、新闻学院李朗、学工部学生科罗莹,以及第九批SQIP项目组的十几位指导教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罗莹主持,旨在对各位指导老师进行项目实施流程、经费使用管理、项目监管、项目宣传等方面注意事项的系统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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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李永向各位指导老师强调了组织实施SQIP项目的意义,项目旨在能真正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作为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注重对参与学生的能力培养,重视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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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李颖为与会人员对《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两个制度进行了系统的解说,并强调了在项目宣传、评估、结题等方面需要注意的细节。李颖提出,SQIP项目开展要符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项目的指导老师,要注意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各位指导教师要积极配合学生开展活动,同时,也要对学生开展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活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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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王庆贺向与会的各位指导教师详细介绍了经费使用管理的问题。王庆贺提出,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首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审批。经费现已下发至指导老师所在单位,指导老师需按项目申请书中上报的预算监管经费的使用。同时,王庆贺强调,SQIP项目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非SQIP的其他活动中,请各位指导老师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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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任超介绍了项目开展过程中项目办将会采取的监督方法及项目结题时的综合考核办法。任超指出,项目办公室的学生参与的过程监督和参与学生的评价占最终考核中相对较大的比重,各位指导老师应当重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结项,应提前向项目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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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新闻学院李朗向各位指导老师介绍了SQIP项目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李朗提出,SQIP的活动新闻、照片视频应通过易班、微博、微信等平台入手,主阵地放在易班。同时,李朗强调了提交相关宣传材料的时间和规范。

四位老师发言结束后,李永进行了总结。李永指出,第一,要注意安全,活动尽量在校内开展;第二,指导老师要加强对经费的管理,遵照学校的财务制度;第三,认真开展项目,项目要落到实处,有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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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答疑环节,各位指导教师向项目办公室的指导教师进行提问,并得到了耐心的解答。本次SQIP第九批项目指导教师培训交流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