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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召开2020年第6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

日期 : 2020-12-03
摘要
2020年12月3日上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A区一大楼213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6次会议。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舒立春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陶举虎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七轮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等参加会议。

2020年12月3日上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A区一大楼213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6次会议。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舒立春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陶举虎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七轮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第七轮巡察工作整体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对4个二级党组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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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春对第七轮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做好巡察反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反馈意见一定要写好。巡察反馈意见是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的基本遵循和依据。巡察组要对巡察反馈意见内容,逐字逐句研讨、逐条逐项分析,力求客观写出被巡察党组织特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层层审核把关,力求巡察反馈意见表述精准。二是整改方案一定要挂单。被巡察党组织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抓实责任分解、逐一对账销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整改监督一定要做实。要及时把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推动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