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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导师制讲解会

作者 : 法学院 崔梦珂

日期 : 2016-10-08
摘要
2016年10月8日下午2:00,法学院面向2015级、2016级学生的导师制讲解会在虎溪校区第一教学楼1331举行。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务工作办公室主任傅翔以及团委书记、2016级辅导员杨志杰参加此次会议。

2016年10月8日下午2:00,法学院面向2015级、2016级学生的导师制讲解会在虎溪校区第一教学楼1331举行。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务工作办公室主任傅翔以及团委书记、2016级辅导员杨志杰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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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一开始,杨志杰老师先向大家介绍了秦鹏副院长和傅翔老师,大家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接着,秦院长从历史背景、设计目的、具体流程等几个方面系统地解析了导师制。今年新确立的导师制借鉴了国外法学院的先进经验,强调法学院学生提高法律技能、锻炼法律思维,重点强调老师和学生的亲密良性互动,进而提高我院本科生的就业竞争力。随后,秦院长着重讲解了导师制的双选制。秦院长讲到,导师制本着老师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需要师生双方达成一致才会确立。同时,秦院长向大家提供了了解各个老师的几个途径,希望大家在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和未来的就业方向之后慎重地做出选择。之后,秦院长向大家介绍了两年一调整的制度,两年之后同学们会有再一次的选择导师的机会,这使大家能够得到更多老师的指导,更加全面地学习法律知识,拓展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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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会议进入了现场提问环节。同学们针对自己的困惑向秦院长展开提问,秦院长一一耐心作答,使大家对导师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秦院长希望导师制中师生的良性互动和深入学习,能够使同学们的求学之路、就业前景更加开阔,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会议内容深入浅出,同学们认真学习并且获益匪浅。

下午3:00,导师制讲解会顺利结束。本次讲解会使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导师制的具体内容和运作流程,为接下来的导师制的实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