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授予我校梅玫校友所在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
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集中宣传其先进事迹。重庆大学法学院校友梅玫作为团队代表之一获此殊荣。
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梅玫、龚珊、唐焕然、吴波、李非白、孙文静、王莉等7名同志,主要从事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他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牢记“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的嘱托,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用爱诠释社会温度,从法律条文中感悟法治精神,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突出贡献,对促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治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中多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他们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他们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牌和证书。
中央宣传部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中指出,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示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风貌,有力彰显了共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矢志造福人民的政治本色。为宣传褒扬他们的先进事迹,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授予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要以“时代楷模”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良法善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校友简介:
梅玫,重庆大学法学院1999级校友,现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成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推广。带领团队制作法治视频节目《莎姐说》、编印法治宣讲读本《莎姐讲故事》、搭建“莎姐”云平台,同“莎姐”团队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数万学生心里播下法治种子。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最美公务员、“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多项荣誉。
从与团队创立“莎姐” 维权岗到共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梅玫校友始终以法治与温情为笔,书写着守护青少年成长的动人故事。这不仅是梅玫身为检察人的责任答卷,更凝练着重大人 “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 的精神底色。
来源:新华社 重庆发布 重庆大学校友总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