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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报道】黄锡生:法古今圣贤修身养性,学中外智慧治国安邦

日期 : 2020-11-02
摘要
“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近期学院将陆续推出老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一些经验、人生感悟,促进教学相长,质量提升。本期采访对象为院长黄锡生教授。

“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学院在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教育,致力于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能够为法治国家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的各类专门人才。近期学院将陆续推出老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一些经验、人生感悟,促进教学相长,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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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五】

“法古今圣贤修身养性,学中外智慧治国安邦”,这是黄锡生院长对于“法学”二字的理解,“法学不应仅仅被视为一项谋生的技能,更应被看作是一种社会担当”。因此,谈及教师应当如何指导学生,他指出,德法兼修是重中之重。

学术引导

自2000年以来,今年是黄锡生指导研究生和博士生的第21个年头。在这21年中,他累计指导了两百多名硕士和博士,在指导学生学术研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成熟的模式。

进行系统全面的科研训练。黄锡生要求每一个加入师门的学生在初次动笔前都要先研读100篇经典法学期刊上的文章,之后再进行选题、调研、写作等流程。以杰出的前辈为楷模,以优质的文章为标杆,自然能让学生懂得怎样的文章是好文章、怎样才能写出好文章。

注重师门内部的学习交流。每周六下午三点半至六点半是师门的学术会议时间,大家对同门即将发表的论文提出意见,对将要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学术探讨。对于学生而言,不仅能够提升知识储备,还能锻炼法学思维。

鼓励学生加入课题小组。黄锡生乐于带领学生进行课题调研、课题写作,使在校学生不仅能从书本中获取知识,还能从实践中进一步了解法律、了解社会,从而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丰富自己的学术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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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理念

黄锡生的课堂和讲座之中,穿插着丰富多样的中外典故、至理名言及自身社会经历。在谈及向学生传递多样化的学习内容时,他指出这些皆基于其对于“法学”二字的理解——法古今圣贤修身养性,学中外智慧治国安邦。这是他对法学人才培养的理念、宗旨和目标,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思考和积累,他认为大量的阅读古今中外经典名著,能够形成内心的沉淀,对我们做人做事有启发,这是大智慧。而法律是因治国安邦而存在,学生一旦踏进法学院的门,选择了法学专业,就担任起了治国安邦的重任,而不能将法学仅仅当作一个饭碗,一个谋生的技能,更应该对法律和法律人有更高的认识,具有社会担当,能够为法治建设助力,这是担当。人们常说“科学求真,人文求善,艺术求美”,法学则是真善美的高度融合,力求案件真相为真,坚持良法善治为善,处理问题完美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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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理念

提及对于学院老师以及正在努力成为“法律人”的学生的期待和建议时,黄锡生从其师门微信群名说起——公孝学堂,以“公孝”二字概括为自己对大家的期待。他解释道,对于“公孝”二字,可以领悟为“天下为公行大道,堂上尽孝走正路”,要承担好自己在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角色,对于治身治学和未来发展颇有帮助,也形成了21年来以“公孝”为核心的师门门风标志,他指导过的两百余名硕博生也将此铭记于心顺利发展。而这与苏轼的“治国莫先于公,治身莫先于孝”的理念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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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自法学院恢复建院以来,法学学科建设成就令人瞩目。对此,黄锡生表示,建院以来取得的成就是全院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学院建设和学科建设需要发挥全体师生的积极作用,同时让全院师生能够公平的享受发展成果。

谈及法学院对学科建设方面的重点规划,黄锡生指出,教师是学科发展的关键,学院将会大力引进和培育更多杰出的中青年教师,进一步加强学科内涵建设,使法学学科稳步向前发展。此外,他还表明学院将致力于吸引更多优秀生源,加强专业法律人才培养,并且学院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合理配置人财物,进一步向一线教师倾斜。

黄锡生表示,学科建设必须遵守学科的自身发展规律,不能操之过急亦不能原地不动,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他强调要保持环境法、能源法等学科优势,同时加大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等学科的建设。另外,黄锡生还提到了学院会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其它学校的宝贵经验,逐步补齐学院学科短板,努力争取重大项目,促使学科建设取得关键性突破。

我们不能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和高学历的野蛮人。“法律人无论身处何处,其永远是治国安邦的主力军”,黄锡生院长希望所有学生都能够德法兼修,时刻保有法律人公平正义的理念,争做德才兼备,有社会担当的法律人才。法律因治国安邦而存在,法学专业当担此重任,每一个法学学子都应当为国家,社会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个人简介】

黄锡生,江西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重庆市首批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入选者,“中达环境法学者”获得者,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1995年7月调入重庆大学工作,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中共重庆市委法律顾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重庆大学首席法律顾问。主要从事环境资源保护法学、能源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出版学术专著10部、教材20余部,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课题2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4项。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