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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

日期 : 2016-11-18
摘要
11月18日下午,中共重庆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主教506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陶举虎书记主持。

11月18日下午,中共重庆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主教506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陶举虎书记主持。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沈磊作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主题发言,他带领大家系统全面地学习了会议精神和条例要义;部分纪委委员和二级纪委书记代表,围绕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会上,陶举虎书记就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认真学好公报、准则、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做好纪检工作的行动自觉;二是对照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准则、条例提供纪律保障;三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二级党组织纪委书记,陶举虎书记特别强调,二级纪委要协助二级党组织抓好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落实,特别是对准则、条例落实工作的监督;以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梳理二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认真总结二级纪委成立以来开展的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营造重庆大学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讨论了《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 中共重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讨论稿)。在随后召开的中共重庆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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