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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教授在重庆大学法学院作学术讲座

日期 : 2026-10-15

2026年10月15日,“私法三人谈”第18期在重庆大学法学院210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以“民法典时代为什么仍然需要商法?”为主题,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强胜主讲,重庆大学法学院张舫教授进行与谈,朱涛教授担任主持人,谢潇教授、谭津龙副教授等百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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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强胜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争议切入,追问民法典之后商法还需解决什么问题。他从法典体例、规范对象、解释方法三层次论证:商法应从结构独立性理解——唯有当交易主体角色、持续关系、组织程序或市场开放性改变规范问题时,其特殊视角才发挥作用。民商合一背景下,商法任务须由规则罗列转向结构解释,先作情景识别与相容性审查,主张特殊规则者须证明规范增量。他还以数字平台、虚拟企业等例示了商法研究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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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张舫提出商法特殊性的四项判断标准,肯定徐强胜立足现代企业发展探索商法适用场域的启发性;谭津龙辨析决议行为与多方行为差异,强调“营业”重要性并指出净资产评估法的缺陷;谢潇从概念史指出德国民商分立源于学术路径选择而非天然割裂,预言商法民法将走向既独立又合一。徐强胜就互动问题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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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尾声,朱涛对徐强胜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希望同学们能够在讲座结束后继续思考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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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学院

文字:邱越 廖婧希

摄影:向易霞

作者 : 法学院 邱越 廖婧希

编辑:曹蔚

审核:刘勇   王欣悦   

责编:韦丽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