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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新发展”研讨会在重庆大学举行

日期 : 2023-05-07
摘要
5月7日,“数字经济时代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新发展”研讨会在重庆大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成渝两地法院和检察院,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京东集团、抖音集团和美团等企业和行业协会单位逾90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

2023年5月7日,“数字经济时代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新发展”研讨会在重庆大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成渝两地法院和检察院,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京东集团、抖音集团和美团等企业和行业协会单位逾9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重庆大学副校长李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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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上,李剑代表重庆大学对于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当前数字技术已经作为新的生产力推动着全球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政府、社会、平台等多方参与,需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共同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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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海龙在致辞中指出,司法案件向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近年来,电商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实名审查义务、“通知—删除”义务等日渐成为争议焦点。面对前述问题带来的挑战,解决的思路在于努力打造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IP Ecosystem),构筑机理在于寻求着力点、明确运行原理、运用壮大的屏障和保持更新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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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黄锡生主持。

主题报告阶段,重庆大学邵兵家教授、北京大学刘银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赵志强,分别围绕《数字经济时代的电子商务创新》《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法问题的理论框架》《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治理义务和责任承担》做了主题报告。主题报告阶段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雨峰主持。

专题发言阶段围绕“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新发展”“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新变化”两个议题进行研讨,分别由重庆大学法学院刘媛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詹映主持。

自由谈论坛阶段围绕“数字经济时代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型法律问题”“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方式的转向”两个议题展开。本阶段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邓宏光、重庆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会长、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纪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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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由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易健雄副教授主持。本次研讨会召集人、重庆大学法学院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晓秋,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副处长杨华先后发言。

李晓秋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研讨会将为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商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理论知识体系和实践的丰富经验。

杨华做闭幕致辞。他欢迎各位专家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言献策,为推动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发展与合作共赢贡献智慧。

“数字经济时代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新发展”研讨会的召开,为来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交流平台,提升了对数字经济时代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实践新发展的相关认识,为共话知识产权保护、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本次研讨会由重庆大学、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承办,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重庆大学法学院科技法治研究中心、重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酉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办。

法治日报、中新网、新华网、中国知识产权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上游新闻等主流媒体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