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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慈善法》的必要性

日期 : 2016-03-09
摘要
在2016年3月4日上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傅莹针对《慈善法》草案指出中国人有扶贫济困的传统。

在2016年3月4日上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傅莹针对《慈善法》草案指出中国人有扶贫济困的传统。

在她看来,《慈善法》份量是很重的,因为这是中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她觉得中国人还是有扶贫济困的传统,无论是以前,或是现在,都有很多个人和企业愿意把自己的一部分财富拿出来,去帮助那些更困难的、更需要的人。而且党和政府在这方面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和扶持,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据统计,在2006年,中国全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额是100亿人民币,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就扩大到了1000亿人民币。此外,社会上慈善组织和机构也蓬勃发展,而且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全国有6500多万人。

但是,在监管方面也还是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不足,所以笔者认为需要有这么一部法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得到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尤其是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能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弘扬。

从傅莹的此番谈话中便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正处快速上升中,志愿者的数量以及服务时间也在不断增长。这种现象很清楚的反映出了很多中国人民内心的善良在被逐渐唤醒,秉承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越来越多的人腾出时间精力在慈善方面,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笔者想说的是,但即使如此,社会上仍然有一些借此谋利之人,因此,我们需要恰当的法律法规对这种现象进行管制约束,并对严重者给予法律惩处。我们应当保卫慈善者们的善良,不能让社会中的个别人伤了慈善者们的心。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