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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举行“人对于社会的价值在于索取还是奉献”主题辩论赛

日期 : 2016-11-27
摘要
2016年11月27日下午两点,化学化工学院辩论队队员在D1311举行了辩题为“人对于社会的价值在于索取还是奉献”的辩论赛,来自14、15、16级的辩论队队员参与了本次辩论赛。

2016年11月27日下午两点,化学化工学院辩论队队员在D1311举行了辩题为“人对于社会的价值在于索取还是奉献”的辩论赛,来自14、15、16级的辩论队队员参与了本次辩论赛。
       比赛中,双方辩友清楚阐明己方观点,正方辩手认为“人对于社会的价值在于索取”,而反方则持有相反观点,双方基于此辩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正方辩手认为价值体现在索取是因为人赤条条来到世上,首先得受到抚养。受到教育,之后才谈得上奉献,而被抚养,受教育等等本身并不是奉献。正是因为我们对于教育资源的索取推进了社会对于教育质的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之后,颐养天年,一般也是索取大于奉献。正是因为养老体系的不健全,人民群众的反应,对公平的养老制度的索取推进社会养老体系的继续向前继续完善。
       反方却认为价值体现在奉献是因为单纯说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这不符合客观实际,谁更有利于社会运行,谁就更被提倡为人对社会的价值。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是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两种形式。 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是辩证统一的。在一定条件下,精神贡献可以转化为物质贡献。衡量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既要看他在物质方面的贡献,又要看他在精神方面、思想道德方面对社会的贡献,特别要重视精神方面的贡献。精神方面的贡献,尤其是优秀人物的高尚思想道德对社会的影响尤为深刻久远,对社会的进步具有特殊意义和无法估量的价值。在一定条件下,精神贡献可以转化为物质贡献。这对于社会运行而言,无疑是较与索取更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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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辩论中,大家达成共识,不能单单对立地去讨论这个问题,生活中奉献与索取总是同时存在,有奉献必有索取,有索取必有奉献。奉献是个人对社会的付出,索取是社会对个人的回报,它们是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二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在现实社会中,只求索取而吝于奉献的大有人在,他们信奉的人生哲学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心想的是如何获取,而不是如何付出。这是腐朽的思想观念,我们应当坚决摒弃,并且要充分认识到:只有每个人都对社会有所奉献,社会才能有足够的资财来满足个人的需求。一个人向社会的索取,只能随着贡献的增大而增大。对社会尽到责任和作出贡献的人,社会就会给予相应的回报,一般都能得到社会的尊重与满足。个人对社会奉献的越多,社会给予的回报也就越多。奉献必须大于索取,人类社会才能延续下去。
       相信通过这次比赛,辩论队员间的团结合作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场上有亮点,有不足,有遗憾,以后他们会一起努力,共同进步,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绩。
 

韦丽 责编 党委宣传部
曹蔚 编辑 党委宣传部